关于印发《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一年来,在各级水利部门和项目法人认真贯彻落实和各从业单位踊跃参与下,取得了明显效果,有效提升了工程监管能力和建设管理水平,规范了从业单位合同行为,促进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为总结经验、提升能力、完善制度,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办法》试行一年后,我局根据试行期暴露的问题和履约考核结果,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正式文本。
现将《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自2015年5月1日正式实行,原《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无锡市水利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