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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水利局200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08-04-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07年,我局继续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全力营造良好的水利发展氛围为目标,建立健全办事透明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狠抓政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全局工作效能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为水利全局提供了坚实的管理保障基础。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班子重视,工作机制健全
  我局一直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政务公开与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政务公开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水利、走近水利,使水利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首抓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由一把手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及台帐整理,同时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在健全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机制的同时,各基层单位也都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抓制度配套。
  
从2003年开始,我局每年都制定下发《无锡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确定当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思路、内容方式和工作机制。同时,我们还从思想、作风、效能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入手,修订了40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情况反馈纠正制度、资料档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机关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水政执法、河道管理、闸站收费、水资源收费等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意识,使窗口部门做到办事热情、服务周到,执法部门做到阳光行政、文明执法,更加完善了水利部门的服务功能。三抓责任落实。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局领导主抓,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基层联系点制度,每位局领导负责联系1-2个基层单位,定期赴基层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中。经过四年的努力,我局政务公开的运作模式和程序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窗口全部明确了审批事项,统一制定了许可格式文书,实行一门受理、一次办结,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二、把握工作原则,突出规范操作
  我们根据水利自身特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到规范操作,坚持把握四项原则:一是保证合法。按照法律规定涉及水利的相关政策法规,一律公开。二是突出重点。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事项,比如防汛情况、河道整治进度、调水引水数量、工程招投标情况等,一律通过水利外网或媒体对外公开。三是逐步推进。对于一些重大水利工程规划、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涉及区域性水利工程的事项,做到成熟一项公开一项,逐步推进。四是讲求实效。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信息及时更新。以我局对外公众服务网为例,网站安排专人负责,动态信息随时上网,工作安排每月更新,水利大事记每季更新。


三、创新服务载体,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我局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服务载体,在具体实施中主要是做到“三规范”:1、规范公开内容。本着“群众关心什么,我们就公开什么”的原则,我局编制了《无锡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录》,从内容、范围、对象以及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明确规范了六大类、24小项政务公开事项,包括水利发展规划、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情况、重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等内容。2、规范公开形式。我们在防洪调度中心大楼入口处设立电子政务公示屏,将重要活动信息、水位水情信息等24小时滚动显示;在办公大楼内设立政务公示牌、指南牌,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职责、执法依据等依法公示,方便办事者。在水利外网上设置在线咨询和局长信箱,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并及时公布办理结果。这些措施的实施,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管理轨道。3、规范工作流程。坚持做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纪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的全部向群众公开,并四次压缩审批承诺时间,加快审批进度400%,确保全部审批项目在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为实现提速不减质,我局发文明确了各审批项目的责任和牵头处室,杜绝了扯皮现象;明确了以会办制度替代以往的串联制度,大大缩短了内部流转时间;明确审批工作情况作为个人和处室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主办处室办理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会办处室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确保按时办结审批项目;明确重大项目由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解决,大大加快了办件速度;明确技术难度不大的项目,由中心窗口直接办理,提高了直接办结率。多方的通力合作,灵活高效的办件机制确保了我局近年来所有办件项目均在承诺时间内圆满办结。


四、加强督促检查,提高监管力度
  目前,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放在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及重点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为此,我们建立了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及督查通报制等,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督查工作,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落实,并将其列入到各处室(单位)的年终考评内容中。一是强化对重点水利工程资金的监管力度。将廉政建设贯彻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我局从2004年开始实行“三项制度”:月底资金计划申报制、纪检监察月度审核制、审计部门季度审计制。在每项重点水利工程资金的使用上全部实行资金支付前审核,没有审核的资金一概不予支付。二是强化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全市5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率达到100%。工程建设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三项合同同时签订,保证了每项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三是强化对机关作风与效能的监管力度。去年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评议中,我局位列第5,获得的综合满意率为96.28%,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我们水利工作还是满意的。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将“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从人大代表、新闻单位、街道及机关退体干部中聘请8名行政效能监督员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为更好地服务水利发展,实现治水为民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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